讯息:乐歌股份拟定增募资不超过5亿元 近3年3募资共11.4亿
乐歌股份(300729.SZ)股价截至今日收盘报17.05元,跌幅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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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昨晚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显示,本次特定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拟以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除实际控制人项乐宏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按照2023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93,357,591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美国佐治亚州Ellabell海外仓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对象中,项乐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因此项乐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3年3月31日,项乐宏和姜艺通过丽晶电子共同控制公司21.28%的股份;项乐宏通过丽晶国际控制公司16.01%的股份;姜艺通过聚才投资控制公司5.96%的股份,项乐宏个人直接持有公司2.77%的股份,姜艺个人直接持有公司2.54%的股份。项乐宏、姜艺夫妇通过丽晶电子、丽晶国际、聚才投资及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48.57%的股份,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实际控制人项乐宏以3,000.00万元认购的下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项乐宏、姜艺夫妇通过丽晶电子、丽晶国际、聚才投资及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预计不低于38.72%。项乐宏、姜艺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提升公司全流程供应链服务能力,实现线性驱动产品与海外仓服务“双轮”协同发展;加快海外仓业务发展,实现规模效应;助力中小企业出海;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近3年来,乐歌股份共进行过3次募资,共计11.41亿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1957号文《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2万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2,000,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4,216,226.4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783,773.59元,以上募集资金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25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80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16,814股,每股发行价18.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7.1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9,758,223.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241,773.75元,以上募集资金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36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89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989,526股,每股发行价16.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8,985,922.1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5,367,855.0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618,067.08元,截至2022年11月30日,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2月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53号验资报告。
2023年5月18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3股并税前派息3.5元,除权除息日2023年5月25日,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2021年5月20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3股并税前派息1.8元,除权除息日2021年5月27日,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6日;2020年9月15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6股,除权除息日2020年9月21日,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8日,红股上市日2020年9月21日。
据乐歌股份2022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8亿元,同比增长11.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亿元,同比增长18.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减少4.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亿元,同比增长26.36%。
据乐歌股份2023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6亿元,同比增长.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亿元,同比增长2047.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97.43万元,同比增长827.8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亿元,同比增长1258.45%。